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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谷工商所创人民满意的工商所事迹
二00四年以来,我所在认真开展“创人民满意的工商所”活动中,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争创一流”的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增强服务意识,把“人民群众满意的工商所”作为全所一切工作的重要内容,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来检验和衡量我们的工作标准,全面体现了监管执法和服务渗透的双重效能,通过创建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抓住开展“人民满意的工商所”活动机遇,切实解决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文明执法的问题。
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干部素质,是全所履行职能良好运行的保证,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基层工商所窗口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根据分局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所的实际,制定了《廉政建设制度》、《全面工作级效考评制度》、《市场巡查制度》、《执法办案操作规程》、《违法违纪惩戒办法》、《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上墙公开增加透明度、用制度规范言行,实现规范管理,全所执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把工作任务明确到组,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照工作进度进行绩效考评,考核兑现奖罚。积极倡导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采取二、五学习,大要案讲座和一月小学一小考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灵活机动的向全所干部灌输相关的法规法律知识,“不学习要落后,不努力要淘汰”的理论深入人心,我所目前2名同志通过了大学本科的学习,5名同志挤出业余时间参加大专学历提高学习,在全所形成了你追我赶,谁也不甘落后的竞争局面,提高了认识,增强文明执法的意识。例:我所干部赵旭、陶秀权在市场巡查中,遇见一男子实施抢包,两人毫不犹豫奋力追赶,使窃贼弃包而逃,得到围观群众的称赞。另一外地客商到我所办照,放下一个“红包”后,迅速离去,工作人员立即向所领导和分局监察室汇报,并登报寻找这位外地客商,将“红包”退还给他们,并且帮助他们办好相关前置材料,直至申请材料齐全办理了营业执照。
二、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全力提供便民高效、优质服务。
以“双争”活动开展为契机,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在“窗口”服务中坚持热情、细致、周到服务;市场巡中推行宣传、引导服务;消费投诉案件中实行“延时”服务,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反映机制,积极探索以人为本的高效服务行政新思路。寓管理于服务,引导、宣传工商各项法律法规,在增强自身法纪观念的同时,带动辖区个体、企业经营户学法守法积极性,营造市场整体范围文明、有序的经营环境。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后延监管服务。
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登记职能作用,严格审批程序和开业条件,加强主体经营资格的核审,日常工作中作到严格审查登记材料,严格掌握前置审批、严格核定登记事项,严格遵守登记程序,不乱开口子,不随意降低门槛,杜绝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窗口”服务注册登记工作做到“一口清”,认真按照“行政许可”和“一户一核一审”的规定办理,填表内容规范,手续清楚,没有发生生、硬、冷、推、粗暴、违规推延办照现象。
(二)认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个体经营户信用等级分类,在建卡设档中按提示、警示、公示三制进行,通过市场巡查掌握经营户守法经营情况、管理费交纳情况及消费者投诉情况,将辖区997户经营户按A、B、C、D四个等级建立台帐卡,把个体经济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引导个体企业经营户守法经营,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者环境。规范履行守信企业公示制度,大力推广“守信用重合同”活动。同时开展运输路农资经营户建立“消费者提示”制度、实行流通领域化肥市场监管制度。为维护化肥市场秩序,推进化肥市场打假工作,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在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化肥市场打假工作对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将化肥市场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引导和督促销售者履行和落实质量责任和销售者的质量管理义务。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
我所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全所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市场监管到位,认真落实巡查制,划片区责任到人,实行“四定”方针,以市场巡查的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的监管服务。截止10月份,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人次开展市场巡查156次,检查市场主体738户次,查处违法违章案件208件,罚没金额45500元,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经营活动的嚣张气焰,切实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开展粮食市场及粮食制品的专项整治。在市局、区局的领导下,所长亲自抓,责任落实到人。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车辆25台次,检查粮食市场及粮食制品经营户22户,防止陈化粮向市场及粮食制品加工点的流入,促进粮食市场及粮食制品的监管到位。
2、加强农资市场,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将农资市场列为重点监管行业,加大对化肥、种子、兽药、农药的监管力度,指导辖区26户化肥经营户建立进货台帐,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坑农害农行为,同时,建立流通领域化肥市场监管制度。
3、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建立监管机制政策的思路与方向。为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我所监管机制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不断进行再创新,以贯彻“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和“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坚持建立经济户口完整性、全面性、真实性、动态性和便捷性原则,以运输路26户农资经营户作为开展试点,严格按照质量关口前移要求设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完善索证索票和备案制度,实现对农资产品的全程监管机制。
4、加强肉类市场管理,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我所对肥肥屠宰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肉类市场秩序,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加大上市肉类的检查力度,严格查验入场肉类的检疫检验印讫和凭证,严禁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进入市场销售。组织辖区23家经营户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5、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我所与公安、办事处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采取全面清、重点查、端窝点、严惩传销头目等有力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和宣传力度。今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车辆5台次,捣毁传销窝点11个,遣送传销人员38人,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6、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特别是对承包到个人的个体食品摊点及学校周边的食品饮食摊点,配合卫生部门严格搞好卫生管理,要求应有“三防”设施和餐具消毒设施及冷藏设备。今年检查学校周边摊点8个,从而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促进个体经济发展,推进“再就业工程”
按照区局个私协会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工作中职责,不折不扣地执行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宽松的就业环境。
(一)开展“再就业工程”绿色通道,在营业大厅开设“再就业”窗口。由专人负责对再就业工程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接待、办理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照、优先帮扶,大力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二)把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按照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规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申请人员,实行零收费,从二00三年至今年十月份,我分会共有56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共减名登记费1120元,工商管理费累计减免达6360元/月,贴花费206元。
(三)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有3名下岗人员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人员,帮助他们了解市场信息,提供建议,帮助他们选择适当的行业。下岗职工董湘黔在开办郭政鹏狗肉店时,因未办理人名使用授权证明,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我所同志经多次联系直至办理营业执照。
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12315”投诉办理举报举措。
我所建立快速反映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理解决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并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和查找一些假冒伪劣商品的制造源头;宣传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发布消费者警示,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结合实际逐步在辖区设立的投诉站、联络站,并随时进行指导和协调。宁谷消协分会在实践工作中做了一些努力和探索。
(一)加强组织规范,完善规章制度。发挥制度建设的优越性,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加强组织规范完善规章制度,是组织机构履行职能良好运行的保证,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消协分会作口单位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结合消协工作的特点,我们根据中消协、省、市、区消协关于投诉的有关规定,和“消法”规定职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受理投诉快速反应制度”“投诉接待工作流程图”、“受理投诉服务承诺制度”等制度,上墙公开,增加透明度,使我们消协的制度建设趋于规范化。同时,完善规章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是各项工作目标落实的保证措施。围绕制度建设,我们明确一名工商所副所长任分会会长,具体分管消协工作,明确一名工商所工作人员为消协秘书负责日常工作,做到了全年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用制度考核工作,用制度规范行为,做到职责清楚、层次分明、分工合作、责任落实,围绕中心形成合力,为进一步开拓创新奠定基础。同时抓好制度建设,狠抓文明服务建设,切实树立消协窗口单位文明服务形象,要求工作人员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文明礼貌的工作用语;坚持及时快速的工作效率;坚持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坚持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坚持灵活负责的工作方法;坚持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在受理投诉过程中,疑难投诉不推诿,重要投诉抓到底,能在分会解决的不往上摊,小案投诉调解不过天,大案投诉调解不超过承诺时限,以实际行动尽职尽责的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
(二)实践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消费维权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关系社会稳定的大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必须从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的高度,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所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引导经营者切实树立“消费者至上”、“维护消费者权益就是维护企业利益”的理念,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严格履行经营者的义务,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消费者服务观念,受理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制。凡方圆两公里内符合受是范围和程序的电话举报投诉,工作人员必须在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受理,能当天解决的,力求当天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解决(立案、调查、送检取证的例外)。对信函举报投诉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来信函人,在二十日内反馈调查处理结果,特殊情况征得消费者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对不属于消协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热情细致地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反映,杜绝推诿、搪塞。
2、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依照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每一件投诉,微笑接待,延时服务。一次,已是下班时间,一个体运输户因前日购买的两个轮胎在使用中出现开裂现象,投诉到宁谷消协分会,我们的工作人员没有因下班推诿,而是微笑接待,延时服务,迅速赶到被诉方商铺,认真受理,为投诉人挽回经济损失280元。
本地消费者与外地消费得一样,熟人与生人一样,金额大与小一样。例:来自内蒙古扎莱特旗的旅客
落实消费安全预警措施,快速处理危及消费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发布消费维权提示,加强消费引导,创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展的氛围。阜阳奶粉事件发生后,我们将国家公布的不合格奶粉名单复印后,在辖区内各大超市及食品零售商品张贴公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及食用时注意安全消费。
以上是我们所创建人民满意的工商所的情况汇报。我们将继续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执好政,用好权,治理好市场,为安顺市富民强区创建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00四年十